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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药店已经取消B证、C证

时间:2017/4/17 9:34:53

网上药店已经取消B证、C证

来源:药源网 

2017年4月7日,国家食药总局官网发布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对于取消了省级食药监管部门实施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第三方平台除外)。这不仅是放管结合的表现,也意味着药店互联网售药被彻底认可了,药店网上售药不用审批了,可直接根据需求网络售药(例申请淘宝药店,微信药店等)。从落实取消网络售药审批的决定足以证明了国家要加快网上售药的步伐。

网上售药,B证,C证彻底没了

过去,互联网药品交易许可证分三个证,为A证、B证、C证。

A证(国级申请),是互联网公司,是医药的B2B平台,平台上有买家、有卖家。 A证平台收取双方的交易佣金。

B证(省级申请),本身要是医药批发公司,自己就是卖家,通过互联网药品交易提供药品批发服务。是医药B2B平台,一个卖家,多个买家,主要通过产品利润赚钱。

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C证(省级申请),本身是连锁药店。在网上向个人消费者零售药品,是B2C平台,主要靠产品利润赚钱。

因为《通知》中规定第三方平台除外,所以A证依然存在。

网售药品的大门已经打开

据悉,对于药品零售企业网上售药,《通知》规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但不得超出《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不得在网站交易相关页面展示、销售处方药以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非处方药品。”

同时,对于省级监管部门实施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也取消了。对于这项规定的取消,不仅是对网售药品的认可,也是简政放权的表现。对于企业来说,方便零售药店打开网售药品的大门,也为更多的患者提供更合理的服务。

药企不能直接销售,药店被保护

同时,《通知》明文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可以通过自身网站与其他企业进行互联网药品交易,但不得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

纵观互联网零售行业,生产企业直接对接个人往往都会对行业单体销售产生影响。如今规定药企不能直接对接个体,这样不仅是对消费者的保护,也是对单体零售药店的保护。这样不仅有机整合了线下资源,同时还扩大了行业的销售面。

网上售药竞争力在于用户

中国医药物资协会副秘书长韦绍锋向药店经理人表示,截止今年3月28日,全国共有678家网上药店获批。伴随着行政审批的取消,今后连锁药店都可以自行开设网上药店,不用再去报批和备案了。至于单体药店是否可以开办网上药店,按此前的法规,是不可以的。此次通过中没有提及,那还是按照老法规执行,意味着不可以。

他表示,以往一张网上药店牌照能值五六百万,从此之后将一文不值了,未来的竞争在于用户的竞争,得用户者得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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